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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兴国县知青上山下乡发展史

  兴国县的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从1964年开始,到1981年全面结束。整个工作过程大致可以分为探索、发展、高潮、收尾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探索阶段,1964 - 1967年。这一阶段只有少量知青下乡,在整个知青工作中属于探路阶段。
  解放初期,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但由于当时生产比较落后,大批城镇青年从高小、初中毕业后难于安排就业。为解决这一问题,196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把下乡上山确立为城镇青年学生就业的一项长远方针,制定了一套相应的政策措施。从此,兴国县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正式开始。当时的主要工作是由劳动部门将社会闲散人员组织起来,在良村、永丰、龙岗公社分别组成青年之家 青年队,从事农业生产。采取国家供给补助和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相结合的办法解决生活问题。至1967年止,全县下放青年总数129人,其中男75人,女64人。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1968 - 1972年。这一时期就全国范围的知青工作来说,受“文革”影响较大,出现了大规模的知青回城串连、静坐、上访事件,但兴国县知青情绪比较平稳。
  “文革”后,毛泽东对文教战线发出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学校以串连、语录课和阶级斗争代替正常学习。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在编者按语中发表了毛泽东的指示(又称“一二 二二”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从此,大规模的上山下乡运动开始了。仅1968年一年,全县下乡知青就达723人。到1972年的4年时间,全县下乡知青1006人。
  这一时期,国家安排了专门的知青经费。第一年由国家拨给每个知青生活费160元,大米36斤/月,食油0.5斤/月,第二年起自给。

  第三阶段:高潮阶段,1973 - 1979年。这一时期,加强了对知青工作的领导,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出现了一些力得较好的知青点。
由于没有组织协调机构,大规模的知青下乡,给农村工作造成很大压力,知青的生产、学习和生活也出现许多问题。针对这一情况,1973年,中央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省委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发出了赣发[1973]131号文件,指出:安排知青下乡,要同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结合起来,要选择土地较多,人口较少,生产潜力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力求适当集中。为此,县里成立了9人组成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县知青工作。各公社、镇也明确了一名兼职专管干部(全县共26人)。1973年全县在各公社分别成立了20多个知青场、队,接受知青677名,为了改变无人管理的局面,每个知青场队增派1名国家正式干部带队。到1978年底,全县上山下乡知青总数2629人,其中男1611人,女1018人,“三种人员”子女转为知青277人。
  经费情况,每位知青安置费480元,其中第一年生活费160元,建房费235元,农家具费55元,学习费10元,旅运费10元。
1974年起,推广“珠洲经验”,县属各局采取直接与各公社对口挂钩的办法,如商业系统与崇贤公社挂钩,把本系统的下乡知青集中到崇贤的知青场、队,既方便了组织领导,又便于适当支援照顾。
  此时出现了一些办得较好的场队,如龙岗公社万溪青年队,建于1973年,1977年产粮35000多斤,向国家交售稻谷10000多斤荣获1977年度先进集体,出席“群英会”,得到一头水牛的奖励。
  下放知青中,高中毕业生1561人,占60%;初中毕业生790人,占30%;高小278人,占10%。发展党员214人,占7.76%;发展团员2101人,占78.3%。

  第四阶段:收尾阶段,1979 - 1981年。打倒“四人帮”以后,知青工作出现重大转折,由动员下乡转变为逐步收转回城。
1978年,中央发出了74号文,指出:今后,留城政策、下乡范围,都要从实际出发,作适当调整,城市中学毕业生的安排,实行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四个面向的原则,留城面要逐步扩大。矿山、林区、分布在农村 的有安置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小集镇和一般县城非农业户口的中学毕业生,不再列入上山下乡范围,由本地区或本系统自行安排。从此,停止了下放,由动员下乡转向了收转回城。
  1980年底,全县收回安置1892人,其中提干25人,占1%;参军273人,占10.38%;升学198人,占7.53%;招工1212人,占46.1%;外迁177人,占0.8%;死亡7人,占0.29%。尚有73年后下放的34人未安排,乃创办“潋江知青综合场”。至此,兴国县知青工作全面结束。
知青上山下乡,对于缓解城镇就业压力、解决粮食困难问题以及磨炼一代青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世界范围追求科技进步、积极谋求工业发展的六七十年代,大规模的知青下乡无疑与时代潮流背道而驰,得不偿失。正如当年知青在事后回忆时所说的那样:“不堪回首,却要回首。那段特殊而平凡的历史,既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不幸,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自豪。”

  二、上海知青在兴国的情况

  在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作为直辖市的上海,无疑下放了大批知青,但由于当时兴国本身人口较多,没有列为上海知青的重点安置县,接收的上海知青极少。据笔者调查,来兴的上海知青共有两类,总数不超过30人。
  第一类为上海青年读共大后分配至兴国工作的,共有12人。据原政协副主席吴鹏源的夫人张平美女士和原县种子公司经理朱承沛先生回忆,1961年,江西省在昌北成立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简称共大,现为江西农业大学),在上海招了三个班172人,采用半工半读形式上课,因条件比较艰苦,学生不断流失,到毕业时仅剩50人,其中36人被分配至赣南工作,平均每个县市2人。张平美和童沛昌二人被分配至兴国。童一直在县林业局上班,至今仍未退休。张平美开始也分配在县林业局,1967年被抽调至江背中学任教师,80年调县一中,83年因病调图书馆,2000年冬退休。
  这类人都是在1965年前后从共大毕业分配来兴的,他们中至今仍在兴国的有:潋江一小退休教师孙静文(朱承沛妻)、原农机公司经理丁光亮和原县印刷厂职工于玉琳(丁妻)、现农业局职工曹国平、林业局职工朱明泉。其余均已返回上海,因失去联系,下落不明。
  第二类为在上山下乡运动中来兴的,总数约为7人。这类人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祖籍兴国,运动中来兴投亲靠友的,如刘盛杰,男,1945年8月生,因父母早亡,从小被一上海夫妇收养,住上海市溧阳路1377/E号,1962年毕业于上海市北郊中学,上山下乡运动开始后,其养父母原打算与其一起迁至兴国落户,乃于1972年8月回原籍龙口公社留村大队东升生产队插队,但刘插队后,其养父母并未迁来落户。1978年恢复高考后,刘考入赣南师院,毕业后分配到九江工作,后回上海,具体单位地址不详。(随同刘盛杰一起来兴的还有其妻卢法兰,被安排在留村小学任教。后也回上海。)
  另一种是在兴没有亲友,由组织安排下乡的。如黄小妹,女,1949年11月28日生,1966年7月毕业于上海市安庆中学,1969年3月13日下放至兴国县龙口农科所,后回上海,具体情况不详。此外还有未返回上海的4人,他们是潋江一小教师杨爱凤、何金翠,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肖明蕴和现驻上海办事处干部张国栋。
  以上结论是笔者根据兴国县档案馆馆藏资料及龙口镇留村村委会刘主任和上海知青张平美、朱承沛的回忆作出的,由于县知青领导小组和知青办历次会议记录中均没有专门研究上海知青问题,历年统计报表中也极少分别知青的来源和去向,因此结论不一定十分准确,仅仅是一个大致情况。但从知青档案中仅有的一份将上海知青单列统计的报表分析(统计表附后),上述结论应该是比较准确的。从表中可以看出,1969年,外省市来兴的知青,总数仅有30人,而上海没有1人。而该年正是上海知青大批下乡时期。可以想见,如果此前或以后又有大批上海知青来兴,报表中是不可能不反映的。而上述知青在报表中的遗漏,又更加说明上海知青在兴的人数之微。

                   
                  兴国县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赖福荣调查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