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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 和 发 ○
刘 盛 彩 ● 李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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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2001年10月份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来,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新老制度过渡顺利,运行平稳。新型的医疗保险模式赢得各个方面的满意,即参保职工、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当地政府的满意。
职工满意:是因为他们有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购药的权力,促使医疗机构在服务态度、医疗技术、医疗环境、医疗价格等有关患者利益方面的工作大为改进。调查中,正在市立医院住院的赣州市盐业公司职工陈某告诉我们,这跟过去公费医疗相比,同样是这个医院、同样是这些人,态度跟过去大不同。现在真正是享受到了“上帝”的滋味。
参保单位满意:过去由于对职工生病、住院、报销药费,没有一个标准,颇费脑筋,还时常闹出矛盾来,影响工作和生产,而且对“一个有病、全家吃药”的浪费现象和“大锅饭”现象往往也是束手无策。现在不一样了,企业按章缴费,个人看病承担一定比例、标准明晰、节约归己,超支不补。这样不仅减少了药品的浪费和企业的开支,更重要的是企业领导能够集中精力抓生产、抓经营,再也不要为药费问题分散精力了。
医疗机构满意:参加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人数和购买药品数额都增加二成以上。市人民医院公费医疗时,固定开户只有9000多户,医保后,增加到了14000多户,增加了1/2的业务量。市立医院实施医保运行半年多来,前来就诊的医保职工达3600人次,经济收入53万多元,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除了业务量增加,同时还促进了各定点医院间的良性竞争,以优质的医疗服务质量争取市场、求得发展,大大促进了医院医德医风建设。
当地政府满意:实行医保改革后,不仅为职工做了实事,为国家分担了忧愁,而且实现了多年以来没有实现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目标。据统计,医保改革实行半年来,全市参保单位288家,参保人数21000多人,收缴医疗保险基金730.18万元,到帐率达99%。半年多来共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8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节余321万元。市人民医院干部病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一至五月份,医疗费用由过去的一百多万元下降到现在35万元。医保改革已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我市医保工作虽初战告捷,但也面临着覆盖面窄、宣传不到位、部分领导心存疑虑、组织不力等急待解决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全市还有九个县市,近2/3的单位尚未加入医保行列,就连章贡区,由于担心会增加财政支出而迟疑不决,等待观望。因此,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为使这项工作能上一新台阶,以下几项工作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完善:
一、迅速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标志,更是衡量一个单位的领导是否认真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体现。目前,广大干部职工参保的呼声很高,而有些县(市
、区)领导、单位领导缺乏对这项改革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深刻认识,对经济因素考虑多了点。因此,建议市政府出面推动一下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我市有100%的县市和80%的应保单位参保。
二、加大医保基本建设,增加医保的投入。目前,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参保单位和职工越来越多,工作量越来越大,管理越来越细。市医保处却只有7个人的编制。由于经费和人员紧缺,无法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来进行个人帐户的归纳统计等繁杂的工作,滞缓了医改进度。
三、尊重选择权,鼓励竞争。目前全市定点的医院和药店面还偏窄,且一定一年。不利于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经济情况和家庭住址来选择医院和药店,也不利于医疗机构的竞争。建议今后能调整为只要是国家所批的正规医院,参保人员都能就诊。要把方便群众,让人民满意,始终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四、增加目录药品,扩大职业病就医范围。从调查情况来看,许多单位反映:有些必须要用的药,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难以找到,且各医院备药率都在80%以下。这样就有可能耽误病情,影响疗效。希望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上反映这一情况,认真对待。另外赣州市原是全国的钨业基地,患矽肺病的人为数不少,而这次医保规定的8种慢性病当中,并没有将此病列进去。希望有关部门根据赣州市的实际情况,将此病列入医保的范畴。
五、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这次调查中,有职工反映,有些医院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对参保人员前来购药的,随意抬高药价;有些医院推诿医保病人,加大自费药品用量,造成新的医患矛盾,应引起重视。有关部门应严格医疗机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到医院暗访等方法,调查和了解实情,设立举报信箱,增设投诉电话,进行抽样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坚决取消其定点资格,让参保人员放心。
六、认真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目前,我市有113家困难企业,近五万职工。由于没有缴费能力,基本医疗问题解决不了。对此,要从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获得基本医疗保障,使这部分困难职工也能享受医保的阳光。首先应降低“医保”门槛,允许“低水平”起步,先建立住院统筹基金,设立“扶贫病房”。还可争取政府给一点、社会捐一点,医保统筹基金节余部分分一点,适当降低困难企业职工参保费率。建议实行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4%,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缴纳,从而千方百计解决这部分职工的医保问题。
(杨和发同志系赣南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刘盛彩同志系赣州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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