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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人员多,就业机会少,这是当前企业和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但只要作一番深入调查和认真思考就使我们发现,许多就业机会的错过和一些企业的用工不足,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服务工作不到位,服务手段、方法陈旧。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服务:
一、服务方式网络化
一是建立一个城乡统一、覆盖面广、信息畅通的多层次、多功能、区域性的人才服务网络。要在依托市场、突破重点、广辟就业渠道的基础上,建立区、镇、村三级就业工作网络,整体推进就业工作。县(市、区)成立引进企业就业推荐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引进企业劳动用工服务工作;县(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工业园等建立就业推荐服务工作站,并建立就业信息宣传栏。各村(居)委会设就业推荐联络员,采取“分片到位,深入到产,责任到人”的办法进行就业信息处理,以服务引进企业,促进就业为目标,架起引进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之间的服务金桥。
二是转变职能、加强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形成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共识,各司其职。要抛弃狭隘的部门利益,顾全大局,克服卡、拖、拉的不良作风,切实为企业、为劳动者办实事、快办事。计委应主动与大中专院校联系为市内引进企业推荐各类亟需人才;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应为务工人员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广电局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企业的用工信息等等。
三是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不断加强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到企业、街道和乡村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运用现代手段,借助互联网改变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方式落后,传递速度慢、范围窄、距离短、容量小的局面。
二、服务手段法制化
推荐就业不是简单的中介服务,而是一种契约化服务。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职业中介机构的建设,要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其它未经批准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组织,积极引导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私营企业)按国家规定到劳务市场招聘员工,求职者入场应聘,引进企业进场招工。此外,劳动部门还应积极监督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查处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服务对象社会化
随着社会化分工的飞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过去那种单一的、封闭式的、局部性和区域性的劳动力市场将逐步打破,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正加速形成。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劳动力市场的服务范围要更广、领域要更宽、对象要更多。具体而言,要实现三个延伸:即从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向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用人单位延伸;从一般城市下岗职工向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延伸;从县(市、区)内劳动力资源向县(市、区)外、市外及省外国外劳动力市场延伸。
(作者单位:赣州市章贡区人事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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