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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是苏区财政工作的最高行政机构(简称财政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随即组成,它在苏区财政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同时合理分配有限的财力和物力,保证了革命战争的供给和苏维埃政府的支出。
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在瑞金沙洲坝的旧址
开创新局面
1932年7月,叶坪谢氏祠堂的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办公室里,来了一位个头矮小的中年人,他就是刚从福建前来任财政部长一职的邓子恢。
邓子恢是福建龙岩人,早年曾留学日本。回国以后,在江西崇义他堂兄开的杂货店里当过几年伙计,熟谙赣南、闽西农业和商闽西土地革命纲领,创办过中央苏区最早的粮食调剂局和闽西工农银行,在经济与财政工作上是个行家。但此番就任财政部长,他去感到不轻松。
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在瑞金叶坪的旧址
因为,中央财正人民委员部已成立了将近一年,但仅有一两个人,而且对财政工作缺乏必要的了解,只做些管财管钱的会计工作。此外,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苏维埃暂行财政条例》及《财字第二号训令》,要求规范整个财政系统,并将财政收支统一起来。但财政统一的重要环节--国库制度及预决算制度却没有建立……。
想着摆在眼前的一大堆急需解决的问题,邓子恢顾不上休息,马上投入紧张的工作。他首先找了几个人充实财政部的力量。说是充实,其实也不过是由2个人变成了5个人,部长邓子恢,会计陈寄今,记财员罗金泉,总务王益哉,勤杂工李在南。接着,他又组织力量起草了《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并于1932年8月13日提交人民委员第二十二次常会通过。《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规定“财政人民委员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计划多入多出,并管理国库、税收权、公债、钱币、会计、银行、国有财产、合作社等事项”,明确了财政部的职责,解决了财政干部对财政部工作的认识问题。
统一苏区财政是一项大工程。邓子恢将它的技术工作交给国家银行具体负责。经过国家银行干部职工的研究,1932年12月16日,财正部发出要求统一会计制度的第十二号训令,训令中规定了会计原则和会计科目。此后,又制订了《国库暂行条例》,建立健全了国库制度和预决算制度。接着邓子恢又先后签发了《关于整顿商业税问题》、《建立现金出口制度》,以及《财政人民委员部关税征收细则》等一系列训令。
财政部在邓子恢的领导下,工作有了很大起色。1933年4月,财政部从叶坪迁到了沙洲坝的新屋家,部址设在杨兆洛大祠堂。该祠堂有上、中、下三厅,厢房也有十多间,占地900多平方米。财政部进驻以后,又将原来的一层改为两层楼房,这样,财正部比起在叶坪时仅有一间十余米的房间,就显得气派多了。
财政部的内部机构也根据需要不断扩大,并日益完善。共设有会计局、仅债管理局、审计处(以后分离出,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税务局、国库管理局、没收征发局、总务局、国有财产管理局等,工作人员达100余人。
解决财政困难是当时财政部的重要工作,邓子恢复想尽一切办法,做了最大的努力。可是由于主观的努力与客观经济状况存在严重的差距,财正部始终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苏区的财政困难,这就给“左”倾教条主义者留下了话柄,他们在《红色中华》和《斗争》上,对邓子恢公开点名批评,指责他是“无气节的小资产阶级分子”,犯了“一贯的机会主义性质的”严重错误。1933年8月9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认为“财政部长邓子恢同志虽然工作积极,但犯了许多原则错误……因此邓子恢同志不能继续担任财政人民委员。”这样,邓子恢被撤去财政部长职务,降职为副部长,负责没收征发局工作,部长由林伯渠接任。
拓展新财源
毛泽东同志在“二苏大会”上曾指出:“苏维埃财政的目的,在于保证革命战争的给养与供给,保证苏维埃一切革命费用的支出。”所以开拓财源、组织财政收入是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的主要工作。当时,财政来源主要有几个:一是没收或征发一切封建剥削者;二是税收;三是发展苏区国民经济;四是发行公债。
“向着一切国民党区域去扩大我们的财政收入,向着一切剥削分子的肩上安放苏维埃财政的担子。”没收和征发剥削者财产一直是苏区财政的主要收入。
根据地初创时期,红军执行的是“主力红军筹款,解决红军给养”的财政路线。可是,王明“左”倾路线从“城市中论”和“正视化”出发,从1932年7月取消主力红军筹款任务,把红军筹款自给的财政路线,转变成政府负责供给战费。由于红军的扩大和战争的发展,打土豪筹款仍是迅速筹款的主要途径。为了统一管理这部分款项,林伯渠就任财政部长后,马上成立了没收征发局,由副部长邓子恢兼任局长,专门负责管理地主罚款、富农捐款及归公没收物品等,并在地方和部队成立下属机构,大张旗鼓地进行没收和征发行动。1934年1月,由财政部、国家银行,保卫局三方人员组成没收征发工作团,跟随红军三、七军团在沙县攻打芦兴邦和永安芦兴荣部。没收征发团入城后,首先摸底调查,然后按照调查材料实行捐款、罚款,同时银行设点持牌,开始营业。红军钞票在市场流通使用,从中取得部分利润,对罚款、没收款、捐款收入的光洋、白票和黄金,银器等,只准收入不得兑出。这样通过各种渠道,没收征发工作团筹集各种款额达132万元。
税收也是苏维埃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苏区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税的种类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只是“为促进苏共的工业发展,暂行免收工业品的出厂税。”
商业税的征收,分为关税与营业税是对商人征收其资本营利的所得税,它按资本多少来规定税率。赣南苏区于1932年6月在先后在宁都、兴国、石城等县试行,然后全面推开。关税是以苏区的需要程序决定货物的进口为目的,因此税率有完全免征的,有高至百分之百的;进口物资税收较轻,出口物资收税较重。
农业税是苏维埃财政日常收入中的一部分,它是在苏区逐步稳定后才开始征收,纳税负担主要放在剥削者身上,贫农、中农税轻,富农税重,雇农及红军家属、政府工作人员免税,受灾地区减免税收。但是广大翻身农民为了保卫胜利的果实,巩固和发展根据地,非常踊跃纳税交粮。当年就流传着这样一着歌谣:“扁担弯弯一行行,千箩万担送公粮;鸡啼五更唔(不)算早,山路百里唔(不)嫌长。”1934年7月24日,《红色中华》刊载“中央土地部和工农检察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全体致通过要求政府今年不减征工作人员及家属的土地”。
发展国民经济,增加公营收入,也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为此,中央苏区曾先后建立了中央被服厂、中央钨砂公司等国营工厂,也建起了对外贸易和粮食调剂等公营经济。据1933年中央财政部收入统计,1~8月国营事业的收入有107188元。
发行公债是集中财力、支持革命战争和加速苏区经济建设的有效手段。中央财政部为了加强公债的管理,专门成立了“公债管理局”,由许文亮任局长,并于1932年6月由国家银行代理发行短期革命战争公债60万元;10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120万元,1933年7月发行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
厉行节约
在当时的战争环境中,中央苏区财政经济极为困难,为此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运用财政手段,节省每一个铜板,保障了革命战争和苏维埃政权一切必要的费用和支出。
强化预决算,是厉行节约的首要措施。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根据各科局上报收支数登记入账,编造年度收支预算书,又将全国的税收集中“所有的经费开支,均向财政部具领,或在税收抵解;但是抵解必须按照中央政府之预算开支,不得超过分毫。如有事实上必须超过预算之特别用费。亦须经过中央政府核准后,财政机关才能照数支给。”
审核制度是财政部倡导的另一项措施。财政部之下,设立一稽核员,专门负责审核各机关收支预算,签发发款通知,各机关每月终造具决算送交中央财政部汇交稽核员审核员审核,审查有无滥支现象。
“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会计制度的原则。”根据中央人民委员会的号召,财政部积极倡导和响应节省运动,以至从中央机关到地方政府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1933年12月2日,《红色中华》号召全苏区革命群众实行“每天节约一个铜板,节省办公费30%,普遍建立节省箱……”等6项规约,得到了中央、地方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中央领导同志更是以身作则,1934年3月30日,毛泽覃、博古、陈云、罗迈、邓颖超等人联名致信《红色中华》,提出“每天少吃二两米,不领热天衣服,让给红军”。中央财政部作为“财神爷”也一点不特殊,“每日每人节省米二两,菜钱一分”,并组组人员开垦、种菜、挖煤等。
节省运动取得很大成绩,各级机关仅在1934年4月至7月的行政费就比以前减少了30%,共节省经费87896元。为配合节省运动,中央苏区各机关、部队、工厂企业单位普遍开展了精减人员、节省人力的运动。据1934年3月24日的《红色中华》报道,党中央裁减了通讯、杂务人员35%,挑夫10%;中央政府各部门裁减工作人员20%;地方各级政府也精减了大批人员。节省运动的开展,不仅节省了大量经费开支,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就是这样,在艰苦的革命岁月里,以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为保障革命战争和革命事业作出了非凡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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